工程安全科工作職責
一、督促檢查項目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制度和開展事故預防工作的情況。督促項目部制定和貫徹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二、定期研究分析傷亡事故、職業危害趨勢和重大事故隱患,提出改進事故預防工作的措施。
三、做好公司職業健康和環境管理體系運行管理工作,職業健康和環境管理體系文件的修改、更新;組織體系的內審工作,參與管理評審,協調外審工作。
四、編制公司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制定安全生產目標。做好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工作。
五、組織施工項目安全方面(標準規范化工地、安全標準化達標)管理有關的獎項申報工作。
六、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和演練,組織開展工程安全專項檢查,對工程項目存在的安全重大隱患和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和進行處理。
七、參與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安全措施項目完成情況。
八、開展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做好特種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取證工作。
九、組織對本單位的職業病和職業危害的調查、預防、分析、報告工作,研究提出和實施防治措施。
十、負責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報告,參加事故調查,對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十一、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巢湖水利電力建設有限公司
二O二O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