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一、在總經理的領導下,組織技術培訓和學習,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技術文件、規范、規程和標準。
二、負責健全公司的各項技術管理制度,提高公司和項目部的技術管理水平。
三、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等行之有效的先進經驗和運用。積極采取有效技術措施,優化施工方案,降低施工成本,提高效益。
四、審核和批準項目部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包括專項施工方案、項目質量保證計劃)和大型機械設備拆裝、施工現場拆除、爆破等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方案的審批,并監督嚴格執行。
五、處理解決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技術問題、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技術措施,主持嚴重質量事故的評審和處理。
六、參加各工程項目重要部位、隱蔽工程、基礎部分、主體部分、階段性驗收和單位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等工作。
七、指導公司招投標工作中技術標的編制和審定。
八、負責貫徹實施質量、環境、職業健康管理體系文件內容,按要求做好相關工作的落實與檢查工作。
九、參加公司重要工程的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工作,不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隨時監控工程質量,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技術處理建議。
十、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巢湖水利電力建設有限公司
二O二O年十月